8月21日,湘潭市组织召开《湘潭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“两票制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。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定良作新闻发布,市医改办、市卫计委主任唐文静,市食药监局局长莫秋华,市国税局副局长张宏回答了记者提问,市政府新闻办主任陈冠军主持会议。湖南日报湘潭分社、红网湘潭站及市级主流媒体记者参加会议。
刘定良在新闻发布中指出,“两票制”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,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,是一项利民利企业的改革政策,有利于规范流通秩序,提高流通效率,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;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管,实现药品质量、价格的可追溯,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;有利于净化流通环节,治理药品流通领域的乱象,依法打击非法挂靠、商业贿赂、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。
唐文静表示,推行公立医疗机构采购“两票制”就是从流通领域入手,把过去药品从生产厂家到医疗机构的多环节转手、多次开票、层层加价,压缩到两票,把中间的一些水份挤掉,可望降低药价。
下一步,湘潭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加强对“两票制”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。医疗机构在进货时,不仅要求配送企业提供发票,而且必须要求配送企业提供生产企业开具的第一次发票并进行验证。药监部门要对企业实施“两票制”纳入日常检查范围,税务部门要加强对“两票制”,尤其是对购销发票和逃税漏税的稽查力度,相关各个部门都要共同发力,加强配合。